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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鑑界是什麼?您不能不知道的7大重點!

土地鑑界是什麼?您不能不知道的7大重點!【貸款就找我】

最後更新日期:2023/02/10

土地鑑界是什麼?

土地鑑界就是土地複丈的一種,指已辦理地籍測量的土地,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導致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時,相鄰土地所有權人為確定界址位置(如申請建築避免越界、與鄰地所有權人確定界址樹立界標……),向地政機關申請丈量。測量人員會依法定地籍圖或界址座標等資料,於實地確定土地界址正確位置。

申請土地鑑界原因?

可能會申請土地鑑界的原因如下:

  • 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鑑定界址或經界不明)或變更者。
  • 因界址曲折,需調整者。
  • 建築法第44條第45條第1項規定調整地形者。
  • 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者。
  • 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或地役權者。

除了當事人申請,土地鑑界也可能受司法機關囑託辦理。

❯ ❯ 延伸閱讀:他項權利有哪些?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土地鑑界申請應附文件?

申請土地鑑界,應準備下列文件至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

  •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 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應附公地管理機關同意書或承租證明文件。
  • 所有權人死亡,由繼承人申請時,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書備註切結未拋棄繼承權。
  • 祭祀公業土地,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另外,須注意以下事項:

  • 承租地應會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 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
  • 土地鑑界由所有權人提出申請,若是共有土地,則由共有人之一申請。
  • 土地鑑界所需的界標,由申請人自行準備,或於申請鑑界時向地政事務所購買。(若事先無法估算需要多少界標,也可在測量時視情況向測量員購買)

土地鑑界流程?

土地鑑界流程
  1. 填寫申請書:填寫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 送件、繳費:攜帶文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並繳納規費,同時可購買界標。
  3. 審查:收件並進行審核,通過後安排鑑界日期、時間與承辦人員。
  4. 實地鑑界:雙方於排定時間到場,申請人應攜帶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到場指界,並埋設界標,再於土地複丈圖上簽名或蓋章。
  5. 核發成果圖:若順利測量完畢,測量員會在現場繪製複丈成果圖,當場核發給申請人。

土地鑑界費用?

土地鑑界費用以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至於面積超過10公頃者,得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

土地鑑界不服怎麼辦?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1條,申請人對土地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可填寫土地複丈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再鑑界,若對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則應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地政事務所不會受理第3次鑑界申請。

另外,當實地測量發生界址爭議時,根據土地法第46-2條第59條,由土地管轄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在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否則依原調處結果辦理。

土地鑑界關係人要注意什麼?

土地鑑界除了與土地所有權人有關以外,也會涉及相鄰土地所有權人(鄰地關係人)的權益。地政事務所在收件後,會寄發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給所有權人及鄰地關係人,因此即便自己沒有申請鑑界,也可能會收到通知書。

土地鑑界作業進行時,鄰地關係人不一定要到場,不過若擔心測量有誤差,或為了避免之後發生土地鑑界糾紛,還是可以到場聆聽測量員的說明。另外,民眾第一次收到通知書可能會很慌張,懷疑測量完自己的土地面積會不會變小,其實鑑界後面積不會變動,因為只是依照土地登記的面積去埋設界標,界定範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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