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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利變更登記是什麼?申辦文件與流程?

他項權利變更登記是什麼?申辦文件與流程?【貸款就找我】

最後更新日期:2023/02/10

他項權利有哪些?他項權利登記是什麼?

他項權利的定義,根據土地登記審查手冊,是指所有權以外的其他物權,如抵押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典權、永佃權(2010年8月3日前發生者,但不含設定登記)、耕作權、農育權等。而所謂的他項權利登記,包括上述權利的設定、移轉和內容變更登記。

他項權利說明

以下為您說明前述幾種他項權利。

打勾抵押權

借貸關係發生時,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提供不動產作為債權擔保,這時就會在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當債務人未還款,債權人就可憑著抵押權向法院申請拍賣,將價金用來還債。抵押權又可分為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

打勾地上權

地上權有2種,普通地上權指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區分地上權指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打勾不動產役權

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打勾典權

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

打勾永佃權

支付佃租並永久在他人土地上耕作的權利,但因為永佃權會讓土地關係變得複雜,2010年已修正民法,以「農育權」取代永佃權,而修法之前存在的永佃權,可存續20年。

打勾耕作權

耕作權僅存在於公有荒地,目的是要鼓勵私人開墾這些土地。公有荒地的承墾人,自墾竣之日起,無償取得所領墾地的耕作權,繼續耕作滿10年,可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打勾農育權

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是什麼?

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是什麼?

根據土地登記審查手冊,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分為以下幾種:

  • 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抵押權設定後,如權利種類、權利範圍、金額、利息、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權確定期日、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變更、債務清償日期等有關抵押權內容變更情事,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辦之登記。
  • 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永佃權、農育權內容變更登記
    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永佃權、農育權設定後,如權利範圍、利息或地租、權利存續期限、使用方法等有變更情事,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辦之登記。
  • 典權內容變更登記
    典權設定後,如權利範圍、典價、典期等有變更情事,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辦之登記。

申辦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應備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抵押權變更契約書
  • 他項權利證明書
  • 原設定契約書
  • 義務人印鑑證明(義務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另抵押權之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義務人為自然人或公司法人時得免附)
  • 法院許可之證明文件(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處分土地權利時檢附)
  •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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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利變更登記作業流程?

  1. 收件及計收規費
  2. 審查
  3. 登錄
  4. 校對並列印書狀
  5. 拆件及用印
  6. 移送發件櫃台等待領件

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

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
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

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填寫範例

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填寫範例
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填寫範例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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