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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保存登記怎麼申辦?要準備哪些文件?

建物保存登記怎麼申辦?要準備哪些文件?【貸款就找我】

最後更新日期:2024/07/16

建物保存登記是什麼?

建物保存登記又稱「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指既有或新建的建物為了確保權屬,向地政機關申辦之所有權登記,登記過後,就會取得建物所有權狀。

政府過去曾清查全台灣的土地,辦理「土地總登記」,除了少數缺漏未登記的土地之外,大多數的土地都能在地政機關調到登記資料。建物則不同,必須在完工後,由民眾自行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然而法令並沒有規定所有建物都要做登記,所以就有所謂的「未保存登記建物」出現

未保存登記建物除了沒有建物權狀外,也沒辦法查到謄本資料,而辦理建物保存登記的好處除了讓產權更明確外,未來也才可以用建物向銀行貸款

建物保存登記的申辦條件?

建物必須合法

違章建築不能登記。在實施建築管理後蓋的建物,只要能通過建管單位的驗收、取得使照,就是合法建物;建管前蓋的建物都是合法建物,因為當時沒有規定建築的標準。

基地必須完成登記

土地應有所有權登記,才能辦理建物保存登記。

須有基地使用權

申請人若非基地所有權人,須有使用基地的權利,如:地上權、典權、租賃權。

須先勘測建物

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必須先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取得建物測量成果圖。

※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須由起造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使用執照正影本及竣工圖正影本辦理(影本須蓋起造人印章切結)。實施建管前建造的建物,無使用執照者,由權利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與辦理保存登記相同,詳情請見下段說明)。

建物保存登記的申辦條件?

申請建物保存登記應備文件?

有使用執照者

由起造人檢附以下文件申請:

  • 登記申請書
  • 建物測量成果圖(附繪建物位置圖及平面圖)
  • 起造人身分證明文件
  • 協議書或切結書
  • 使用執照
  • 權利證明文件

※權利證明文件:申請人非起造人時應檢附移轉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未能檢具時,於建物基地為申請人所有,且申請人又為該建物之納稅義務人時,得檢具該建物毗鄰之土地或房屋所有人一人以上之保證書,保證該建物為申請人所有,或出具切結書切結無法檢附移轉契約書原由及確無虛偽假冒情事。

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

由權利人檢附以下文件申請:

  • 登記申請書
  • 建物測量成果圖(附繪建物位置圖及平面圖)
  • 權利人身分證明文件
  • 協議書或切結書
  • 建築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有關該建物之下列文件之一:
    • 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證明文件
    • 門牌編釘證明
    • 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
    • 繳納水費或電費憑證
    •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 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
    • 使用基地證明文件
  • 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協議書或切結書:依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區分建物所有權人應於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基地權利種類及其範圍。

※使用基地證明文件:基地與建物同為一人所有、建物所有權人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者、持憑法院判決書、法院拍賣權利移轉證明者或建物使用執照者免附。使用他人土地為建物基地,未設定地上權或典權而有租賃關係者,檢附基地租賃契約。其餘情況應檢附基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及印鑑證明

辦理建物保存登記的流程?

  1. 申請、收件
  2. 計費
  3. 收費
  4. 審查
  5. 核定、公告
  6. 公告無異議
  7. 准登
  8. 登錄
  9. 校對
  10. 列印書狀
  11. 書狀用印、結案
  12. 發狀還件
  13. 異動歸檔

※辦理登記後須公告15天,因此所需時間共約20天。

申辦建物保存登記的費用?

建物辦理保存登記有書狀費每張80元,登記規費則依下列基準,按千分之二計算:

  • 建物在依法實施建築管理地區者,以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價為準。
  • 建物在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者,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所核定之房屋現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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