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公證是什麼?3大優點保障雙方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24/07/16
租賃契約公證意思是什麼?
租賃契約公證指房東或租客提供房屋租約給法院或民間公證人,由公證人確認、證明當事人雙方確實對該契約的內容存在共識,並皆同意依約履行。租賃契約公證後,若房東和租客產生糾紛,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不用提出訴訟。
租賃契約公證的優點?
雖然租約只要租賃雙方達成共識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證有很多好處。以下為您介紹租賃契約公證的3大優點:
- 能確認房東身分:在租約公證的流程中,房東要準備房屋所有權狀和房屋稅單,所以租客便能確認房屋所有權人是不是房東本人,以免遇到二房東轉租的狀況。
- 租客權益有保障:若租客和房東簽訂的是不定期契約或超過5年的長期租約,公證能保障「買賣不破租賃」,意即簽約後房東若將房子賣掉,房客還是有權繼續居住,不會受到影響。
- 省下訴訟的時間:根據公證法第13條規定,只要租約中有載明可以強制執行的事項,就能直接使用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執行。租約公證等於達到事先存證的效果,可避免日後產生糾紛時,還得忙於舉證和訴訟。
租賃契約公證注意事項?
- 效力有限:租約公證後的效力有其限制,例如在租約到期之前,房東不能以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來請求租客搬離房屋;或者在租客積欠違約金的情況下,只要租客認為違約金有爭議,法院也不會進行強制執行,若要解決這些問題,僅能先提起訴訟。
- 可提早解約:租賃契約公證後,若租客因故提早退租,租賃雙方也可以再辦理終止租約的公證,避免房東溢繳房屋租賃所得稅和日後舉證困難的狀況;如果沒有這個疑慮的話,只要租賃雙方達成合意、解除租約並繳交違約金即可,不用再經過公證程序。
租賃契約公證費用?
如果房東或租客想要辦理公證,租約公證費用誰負擔呢?一般而言,是聲請租約公證的人要支付,但也能事先在租約中註明如何分攤;若牽扯到利害關係,公證人也可以考量利害關係的比例來分配費用。 租約公證費用是以「租金總額」或「房屋課稅現值」加上保證金後,取金額較高者按下列標準收費:
租金/課稅現值+保證金 | 公證費用 |
---|---|
20萬元以下 | 1000元 |
20~50萬元 | 2000元 |
50~100萬元 | 3000元 |
100~200萬元 | 4000元 |
200~500萬元 | 5000元 |
500~1000萬元 | 6000元 |
1000~5000萬元 | 超過1000萬元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2000元,不滿1000萬以1000萬計算 |
5000萬元以上 | 超過5000萬元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不滿1000萬以1000萬計算 |
※附加強制執行之條款者,加收二分之一的公證費用。
房屋租賃契約公證應備文件?
出租人和承租人為自然人時,應攜帶以下文件:
承租人
- 印章
- 身分證
出租人
- 印章
- 身分證
- 房屋稅單
- 房屋所有權狀
- 租賃契約(最少3份)
承租人或出租人為法人時,應攜帶以下文件:
- 公司執照
- 負責人身分證
- 營利事業登記證
- 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租賃雙方若不能親自到場,可委託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準備承租人或出租人的印鑑證明、代理人身分證和委託書。
租賃契約公證流程?
- 購買:向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購買公證請求書。
- 填寫:填寫請求書,「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欄內須寫明強制執行之標的。
- 登記:前往公證處服務台登記。
- 審查:公證人審查雙方證件及資料,確認無誤後當場發回。
- 繳費:繳納公證費用。
- 用印:由公證人加蓋法院關防和公證人名章,公證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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