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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併分割如何申請?相關要件都在這一篇!

土地合併分割如何申請?相關要件都在這一篇!【貸款就找我】

最後更新日期:2025/04/22

土地合併分割是什麼?

土地所有權人因實際需要或處分方便,將兩筆以上土地申請合併為一筆,或將一筆土地申請分為兩筆以上,就稱為土地合併、土地分割。申請土地合併或分割時,所有權人必須檢附土地複丈申請書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向管制該土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合併複丈或分割複丈,複丈完成後,地政事務所就會一併完成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土地合併分割的意思【貸款就找我】

土地合併與土地分割有時候也會一起辦理,所以您可能聽過「土地合併分割」或「土地分割合併」,這兩者的差異在於合併與分割辦理的先後順序,所有權人可依實際需求選擇先合併再分割,或先分割再合併。

❯ ❯ 延伸閱讀:土地鑑界是什麼?您不能不知道的7大重點!

土地合併分割要件?

下列為辦理土地合併或分割應注意的事項:

  • 只有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土地使用分區相同)的土地才可以合併或分割。
  • 土地的一部分要與他人的土地合併前,須先辦理分割。
  • 與共有土地合併,必須獲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 所有權人不同的土地辦理合併時,會變成共有土地,各所有權人的權利範圍依其協議而定。
  • 土地設有地上權、永佃權、不動產役權、典權、耕作權、農育權時,土地所有權人應先會同他項權利人申請他項權利位置圖勘測,但若設定該權利時已有勘測位置,且土地合併或分割後權利位置不變者,就不須再勘測。
  • 土地設有抵押權時,須與抵押權人協議,取得協議書與他項權利同意書,但若各筆土地都設有對同一筆債務擔保的抵押權,且土地分割或合併後,抵押權權利範圍不變更,則不在此限。
  • 兩筆以上的土地若已設定不同種類的他項權利,或經法院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之登記者,不得合併。

❯ ❯ 延伸閱讀:他項權利變更登記是什麼?申辦文件與流程?

土地合併分割應備文件?

  •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 申請人印章及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都市計畫內土地應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 所有權人不同者,應檢附全體所有權人協議書
  • 土地設有他項權利者,應檢附他項權利人同意書
  • 土地設有抵押權者,應檢附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書、他項權利人同意書
土地合併分割應備文件【貸款就找我】

土地合併分割流程?

  1. 收件
  2. 規費計徵
  3. 審查
  4. 排定時間
  5. 分案
  6. 複丈圖調製
  7. 實地複丈
  8. 成果整理
  9. 面積更正
  10. 成果檢查核定
  11. 標示變更登記
  12. 訂正地籍圖
  13. 歸檔

土地合併分割費用?

土地合併免納複丈費,土地分割複丈費按分割後筆數計算,以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每單位以新台幣800元計收;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面積超過10公頃者,由登記機關依規費法規定,核實計算應徵收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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